一人公司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出資全部歸屬于一個股東的公司。在一人公司的情況下,如果股東能證明自己的財產獨立于公司財產,是可以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的,但個體戶仍然要對其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個人獨資企業簡稱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全部資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或者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個體工商戶是指生產資料屬于私人所有,主要以個人勞動為基礎,勞動所得歸個體勞動者自已支配的一種經濟形式。個體工商戶有個人經營、家庭經營與個人合伙經營三種組織形式。由于個體工商戶對債務負無限責任,所以個體工商戶不具備法人資格。有時,個人獨資企業及個體工商戶辛辛苦苦掙了一百萬,有可能因為一次交易作賠了,就要把一百萬填進去。
設立一人有限公司應注意的事項主要有: 1、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2、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不允許分期繳納。 3、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第59條)。 4、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第60條)。 5、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并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第61條)。 6、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應完善財務制度,每年要進行一次審計,并應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股東自己財產的,否則要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第64條)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出資人在一般情況下僅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只是在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個人獨資企業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設立,個體工商戶依照《民法通則》、《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設立。而一人有限公司則依據《公司法》設立,并受其調整。 首先從稅收管理上看,稅局對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的稅收管理相對寬松,對建賬要求較低,在稅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額或定率征收;而對于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要求則嚴格得多,在稅款征收方式上主要采用定率或查賬征收。 其次是涉及的所得稅不同。《國務院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從200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企業所得稅,比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所以個體工商戶或個人獨資企業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不用繳納企業所得稅;而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繳納企業所得稅,對股東進行利潤分配時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從這個角度講,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獨資企業比"一人公司"更有利。
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不具有法人資格。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公民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依法經核準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是一種我國特有的公民參與生產經營活動的形式,也是個體經濟的一種法律形式。個體工商戶可比照自然人和法人享有民事主體資格。但個體工商戶不是一個經營實體; 個人獨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是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雖然可以起字號,并可以對外以企業名義從事民事活動,但也只是自然人進行商業活動的一種特殊形態,屬于自然人企業范疇。 一人有限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個體工商戶:既可以由一個自然人出資設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資設立。 個人獨資企業:出資人只能是一個自然人; 一人有限公司:是由一名自然人股東或一名法人股東投資設立。 第三,承擔責任的財產范圍不同。 個體工商戶: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和現行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承擔的責任性質而言,個體工商戶對所負債務承擔的是無限清償責任,即不以投入經營的財產為限,而應以其所有的全部財產承擔責任。是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是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當然,無論是以個人財產還是家庭財產承擔責任,都應當保留其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產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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